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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上海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面向特殊类型考生)
时间:2017-01-14 来源: 作者:点击数:
省市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分流方向 选考科目要求 授予学位
浙江省 农学 农学 物理、化学、生物 农学
种子科学与工程 种子科学与工程 农学
植物保护 植物保护 农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 工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学
环境科学 理学
生态学 理学
园艺 园艺 农学
园林 园林 农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工学
生物工程 工学
动物医学 动物医学 农学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理学
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理学
生物科学(生物学基地班) 生物科学(生物学基地班) 理学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不限 管理学
会计学 会计学 管理学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学
农林经济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管理学
金融学 金融学 经济学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生物、技术 工学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学
工业设计 工学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学
车辆工程 工学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工学
上海市 农学 农学 物理、化学、生物 农学
园艺 园艺 农学
园林 园林 农学
动物医学 动物医学 农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工学
生物工程 工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 工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学
环境科学 理学
生态学 理学
金融学 金融学 不限 经济学
会计学 会计学 管理学
备注: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17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大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以上专业(类)为暂定范围,实际招生专业范围以2017年教育部来源计划系统中我校最终上报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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