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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2014-04-03 来源: 作者: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我校在2014年将实施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考生优先考虑。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90人。招生专业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园林、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草业科学、水产养殖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

三.招录程序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4420日。

2.报名方式: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申请表》(由所在学校推荐后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2)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3)农村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所在页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家庭在农村居住的相关证明;(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大小);(5)个人申请报告。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4420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材料”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5.测试确认: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01451日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者参加相关测试,具体测试方案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站。

四.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及公示:测试合格后的考生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2.获得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资格。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五.录取办法

考核等级合格者(即获得录取资格者):2014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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