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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2012-09-11 来源: 作者:点击数:

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领导的,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大学之一。学校起源于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农业博物科,前身是私立金陵大学农学院和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至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精神,选拔更多有利于办学发展方向和专业培养需要的优秀生源,为国家挖掘和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2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在我校2011年中学生夏令营中获得 “优秀营员一等奖” 和“优秀营员二等奖”的学生,按照规定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直接进行公示。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

三、招录程序

1、报名时间:20111212日—2012110日。

2、报名方式: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xx.njau.edu.cn)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进行报名。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加盖学校公章)(2)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3)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2110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政挂号信件”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同时将报名考试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规定,本次测试收取报名考试费60元)通过邮政汇款至我校(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并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考生姓名、报名表编号及“自主招生”字样。

5、考试确认: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012114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因其他原因未获得测试资格,我校将予以退还报名考试费。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留下的联系地址邮寄准考证

四、考核办法

1、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为2012218日全天,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2、测试内容:我校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等综合测试。测试内容为:数学、英语、语文及综合能力,详细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3、资格确认及公示:面试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分江苏省及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划线排序,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其中江苏省及其他省份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额数将按照报考情况进行划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同时签订《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及《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志愿表》,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备案。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2012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须A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按以下政策予以录取:

1、考核等级优秀: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包括“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以及“生物学基地班”;

2、考核等级合格:满足考生除上述两个基地班之外的专业志愿;

3、在我校2011年中学生夏令营中 “优秀营员一等奖” 获得者满足上述两个基地班专业志愿之一;“优秀营员二等奖”获得者满足农学及理学类(非基地班)专业志愿。以上两个奖项获得者若再参加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则不再享受该条奖励政策。

六、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 邮编:210095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电子信箱:zsb@njau.edu.cn 网址:http://zsxx.nj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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