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做好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我校表演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的相应省份考生,均可申请报考。
二、招生计划
省份 |
科类 |
招生计划 |
考试形式 |
江苏 |
艺术(首选历史) |
18 |
校考 |
艺术(首选物理) |
2 |
山东 |
选考科目不限 |
6 |
山东、浙江、安徽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不参加我校校考 |
浙江 |
选考科目不限 |
6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8 |
合计 |
40 |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要求
(一)学校校考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8日12:00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缴费必须在网上完成,完成缴费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打印准考证:2023年2月13日12:00-2月17日12:00,完成缴费的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测试校考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逾期未下载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一旦缴费完成即进入组考程序,已缴纳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注册名、密码为查询报名状态和考试信息的凭据,请妥善保管。
(二)省统考
山东、浙江、安徽考生不参加我校校考,只参加生源省份表演专业统考。
四、测试要求
(一)学校校考
凡报考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的江苏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表演专业考试。
1.测试时间:2023年2月18日9:00-2月19日17:00。(测试起止时间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最终确定,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测试方式:线上考试
3.测试内容:
(1)表演(占总分30%):自选小品表演,考察考生观察、模仿事物的基本能力和表现力;
(2)台词(占总分30%):自选台词片段,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对作品的理解力;
(3)形体或声乐(占总分40%),任选其中一项:形体为自备舞蹈一个、声乐为清唱自选歌曲一首,考察考生的肢体表现力、声音、乐感等方面的能力。
注:具体测试要求后期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二)省统考
报考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的山东、浙江及安徽考生只参加生源省份表演专业统考,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具体招生省份对应省统考类别详见附件。
五、录取办法
(一)学校校考
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1:1合成的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省统考
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根据表演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折合成百分制后的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1:1合成的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其他
1.根据不同选科要求分别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可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数量及质量,对相应省份招生计划在不同选科要求间进行调整。
2.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在该省艺术考试网上报名,具体政策咨询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
3.在我校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9789 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招生对应省统考类别
省份 |
对应省统考类别 |
省份 |
对应省统考类别 |
江苏 |
无省级统考 |
山东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浙江 |
影视表演类 |
安徽 |
模块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