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南京农业大学现面向本校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南京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能在入学前取得2025年学士学位证书;
(三)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四)身体条件达到体检各项要求(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总招生计划数为198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如下:
招生专业 |
所属学科门类 |
所属本科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限报条件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120 |
2 |
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不得报考 |
日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78 |
2 |
英语专业不得报考 |
注: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及考生考核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平台(https://workflow.njau.edu.cn/infoplus/form/DEXSXWSQ/start),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申请。每位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限报符合报考要求的1个专业。具体报名材料如下:
1.《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下载后本人签名并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生在校成绩单(盖学校成绩审核章);
4.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证明;
5.能够体现本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如科研创新、论文发表、所获荣誉及社会活动表现等)。
特别提示: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2.考生选择志愿专业时,应认真查询确认原本科专业和志愿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专业类,确保自己所填报的专业均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考生应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名无效,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对于按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考生须于5月20日12:00-5月22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考核及录取
1.我校将组织各专业专家组进行考核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环节重点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科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等。
2.各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在校GPA/4.5×40+面试成绩/100×60。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面试成绩、在校GPA、六级成绩、四级成绩。
3.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予以正式录取并于2025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报到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5级本科新生报到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报到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相关说明为准。
2.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如考生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以教务处证书发放数据为准),取消录取资格。
3.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学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六、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管理和培养,就读校区为学校卫岗校区。
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授予南京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得保留入学资格、休学、转学及转专业,不参与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4.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与普通本科生同等标准,行政管理专业收费5720元/生·年,日语专业收费52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800-1500元/人·年。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第二学士学位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有效。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严肃处理。
3.对于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9789、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https://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